第一次招募該注意什麼?撰寫職缺資訊前必知的幾件事
當貴公司第一次公開對外招募時,寫出一則清楚、合法又具吸引力的職缺資訊是非常關鍵的一步。這不只是吸引人才的門面,更攸關你是否會不小心觸犯《勞動基準法》、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或《就業服務法》。以下是撰寫招募資訊時一定要避免或注意的幾件事:
當貴公司第一次公開對外招募時,寫出一則清楚、合法又具吸引力的職缺資訊是非常關鍵的一步。這不只是吸引人才的門面,更攸關你是否會不小心觸犯《勞動基準法》、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或《就業服務法》。以下是撰寫招募資訊時一定要避免或注意的幾件事:
1. 徵才內容與實際工作內容需相同
若廣告中「薪資、福利、工作內容」與實際情況不符,可能觸犯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
2. 薪資揭露規定
2025 年月薪不得低於 $28,590 元,時薪不得低於 $190 元。
若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,禁止標示「薪資面議」,違者罰鍰6萬至30萬元。
3. 不得出現歧視性或限制性用語
根據《就業服務法》第五條,不得因性別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身心障礙等歧視應徵者,常見違規用語包括:
❌「限女性」、「需單身」、「35歲以下佳」、「氣質佳、外貌端正」、「無慢性疾病者」
✅ 正確寫法應聚焦在職務需求與能力條件,例如:「需具備良好溝通能力,能與客戶協調專案內容」、「須能長時間操作電腦,處理圖文編輯作業」。
4. 隱私資料收集限制
僅能要求求職者與職務直接相關的資料, 禁止詢問家庭背景、懷孕計畫等
5. 禁止扣留證件或收取保證金
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3款,最高罰鍰30萬元。
(本文撰寫時 2025年3月,若有任何變動請參閱政府公開資訊,勞動部官網:https://www.mol.gov.tw/ )